下面,就让大骏领着大家来学习吧
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的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下面就和大骏一起去看看新政有哪些变化吧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适用不同认定标准,统一为:
同时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便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如下:
①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从业人数是指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②应纳税所得额
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引入超额累计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力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实际税负为5%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实际税负为10%
注: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照查账征收方式或者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举例说明
假设一个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
300×25%=75万元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100×25%×20%+200×50%×20%=25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按月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规定了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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