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100人以下规模的企业,你申报金种子企业了吗?

时间:2020-07-24 发布者: 浏览次数:8974次
01

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2日-8月7日

(二)申报方式

2020年金种子项目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期间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以线上申报材料为准。

02
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

3.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具备消除技术壁垒的能力及差异化优势。

4.原则上创始人或创始团队需为企业第一自然人股东,具备一定国际视野。

5.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创业孵化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推荐的企业,或曾获得中科院科技成果在京转移转化项目相关奖励的企业。

(二)不同产业个性条件

1.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

(1)企业成立10年以内(2011年1月1日之后成立)。

(2)具备原创技术能力,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和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有1项未能满足,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遴选范围: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完成首次工程流片,医药健康领域企业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新材料领域企业技术达到工程化可量产阶段;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成果、高校院所重点培养转化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关村标准制定;参加省部级以上或知名机构、企业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其它领域

(1)企业成立5年以内(2016年1月1日之后成立)。

(2)具备原创技术能力,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和已累计实际获得投资有1项未能满足,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遴选范围:

连续保持高速成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

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成果、高校院所重点培养转化项目;

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关村标准制定;

参加省部级以上或知名机构、企业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03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和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有权收回已发放的证书,并对违规企业予以通报。

2.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并对推荐结果负责,如果推荐企业被发现弄虚作假或与申报标准差距明显,将对推荐单位予以通报。

04
筛选方式

根据中关村各分园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通过材料初审、分园路演评审的方式进行筛选,形成的企业名单经中关村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将被认定为“中关村金种子企业”并颁发证书。

05
服务措施

中关村管委会将着力在人才、金融、产业链和国际化等方面打造金种子企业服务支持体系,推动金种子企业优先享受示范区各类资源,助力金种子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END —

默认文件1585879622594.png默认文件1590481720198.png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