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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开始取消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这项重大变革如何解读?

时间:2022-01-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4646次

以下文章来源于老邓说江湖 ,作者邓元杰


元旦刚过,财政部发布了重磅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重磅吗?重磅,网上的一个解读也很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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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吗?有一定道理,但没这么狠。


我给大家解读解读。


新法令,应该是核定100%。但如果是查账征收,要看费用支出等情况,要扣除这些再征税,而不是直接扣45%。所以上面说1000万营收扣税436万是错误的。


举个简单例子,看看到底扣多少税:


假设仍为1000万收入,先缴3%的税,30万,其他费用包括成本,就算470万,这样凑了个500万(为了方便)。嗯,剩下的500万利润才需要缴税。缴税是公司所得税25%,假设剩下都给个人,个人所得税分红是20%,但不是25%+20%这么算的,综合税率是40%(25% + 75% * 20% = 25% + 15%)。所以1000万的收入如果利润是500万,缴税大约200万,这样一共缴税:


30 + 200 = 230万

比上面的436万少多了。


如果在1000万营收中,包括3%税的成本是800万,那么一共缴税:

30 + (1000 - 800)*40% = 110万


也就是说,成本越高,要缴纳的税就越少。


一种极端情况是1000万营收就是成本,那就只需要缴30万的税(包含在成本中)。反正最低税率3%这没跑。


所以上面那个436万太耸人听闻了。


但是, 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这个政策,肯定是在涨税,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之前的利润越高,缴的税越多,这也毫无疑问。


所以,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确实够肉疼的。


综合来看,涨税幅度明显。但究竟多少,还不好说,因为这要看成本。


这种企业一般来说经营情况比较好,那就多缴税吧。


因此可以预计,独资合伙企业会尽量少盈利,甚至不盈利。


也就是提高各种成本,比如三费。比如增加各种研发费用。公司的合伙人也可以把自己的各种开支(比如买车买房)算成公司的成本支出,这有利于刺激消费。也可以多招一些人,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弄进来,这有利于就业,工资两套账,尽量减少纳税。在转让股权时如果要缴纳20%的盈利税,那就通过各种暗箱操作尽量减少纳税。当然这都是不合规的。


总之,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类最挣钱的私营企业,要多缴税。


加油!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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